台州宇迪橡塑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只橡胶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20/11/2 点击:1594
台州宇迪橡塑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只橡胶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补办)
(3)建设单位:台州宇迪橡塑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东岸村原杨府乡良种繁育场围墙内
(5)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福应街道办事处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2281m2,拟投资200万元购置模压机、开炼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开炼、预成型、硫化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万件橡胶零部件,其中密封件1200万件,减震垫300万件,骨架油封1500万件。达产后可新增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利税3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污水处理厂进水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渗透污染。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①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地表水环境,再渗入补给含水层。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管网已建成,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径流造成影响,继而也不会因补给地下水造成影响。
2、对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计算,本项目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占标率为2.02%,企业废气正常厂界预测结果均符合相关监控浓度限值,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降级。本项目无组织恶臭物质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CS22.53E-04mg/m3,对应臭气强度均为1级。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臭气强度在1可接受的范围内,且各厂界最大落地浓度点及各敏感目标最大落地浓度值均小于恶臭污染物嗅阈值,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昼夜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能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尽量选用运行噪声较低的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同时在厂区围墙内侧及生产车间四周种植绿化带,绿化以高大乔木及灌木类为主。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封闭式密炼机,基本无废气逸出,主要在排料时出料口产生废气;同时每台密炼机出料口与开炼机进料口相连。项目在各密炼机放料口、开炼机顶部设置高效集气罩对炼胶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90%以上;炼胶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联合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应的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CS2的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排水应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实施,对于室内废水通过车间内污水管道收集,车间外废水输送管道采用专用管道布置,明渠明管收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防止雨污合流增加废水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发电机按装隔音罩;
(2)厂房的墙壁材料可选用吸声材料;
(3)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
(4)电站运行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只要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妥善处理,使其有较好的出路,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但必须特别重视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企业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项目危废暂存库选址、设计等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其贮存能力能够满足企业危废储存要求。评价要求危废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州宇迪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气经相关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处理及车间平面合理布局后,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在全面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在落实本次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该项目的继续运行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 //www. zjqyhb.cn/
公众如需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资料。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至2020年11月17日。
九、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宇迪橡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958515183
十一、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71-56062626
十二、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联系电话:0576-8938793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图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8日
上一个新闻:暂无
下一个新闻:硅胶、硅橡胶原材
